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国家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库分库二期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实验楼)设计已由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木种苗管理总站,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和地方配套,出资比例为国家投资占80%,地方配套投资占20%,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木种苗管理总站,本项目投资额为1500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建设地点位于新疆昌吉市大西渠镇昌吉市林业局大沙河植树基地。建筑总面积约计5450㎡,地上四层,地下一层。其中种子前处理及萌发实验室、林木组织培养实验室、分子生物学实验室、科普教育基地、林木物种腊叶标本馆、林木种子标本馆等约计3200㎡,人防工程面积约计2250㎡。 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艺设计及相关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具备(满足其中一条要求即可): 要求1:[设计]综合类资质(综合类资质)甲级 要求2:[设计]建筑行业(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 要求3:[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 3、项目负责人要求:高级工程师(建筑相关专业)及注册建筑师一级 4、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年1月14日10时00分至2019年1月18日19时00分时,前往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昆仑路172号奥盛大厦B座五楼)领取招标文件。注: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以上资料须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两套)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月23日11时00分,地点为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水磨沟区昆仑路172号奥盛大厦B座五楼)。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木种苗管理总站 地 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黑龙江路12号 联 系 人:汪智军 电 话:15999159512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昆仑路172号奥盛大厦B座五楼 联 系 人:彭小倬 电 话:13999253263、0991-4508367 |

开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
主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承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宣传信息中心